交流


交流趋使世界文明进步。(请使用谷歌浏览器/Please use CHROME browser)
https://twitter.com/nankezhou
各位作者原创之文章已经注明各自之作者,均各自获得其著作权与版权保护。

Translate

著作权和版权声明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 Chinese (CC BY 4.0) .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独立中文笔会黑幕连载(7)掩盖“余王排郭”丑闻引发“高寒开除案

独立中文笔会黑幕连载(7)


郑义的心病:掩盖“余王排郭”丑闻引发“高寒开除案”

——我看郑义艰难地圆谎



2008-03-02 11:59:27 作者:高寒 来源:本刊首发


最近,新科笔会会长,我过去的老朋友郑义,终于憋不住要在网上谈“高寒开除案”了。可是他一张口,就谎言一串接着一串。看得我不断地摇头。这让我不由得想起胡平、吴仁华等去年是怎样用一连串的说谎来圆他们“拿下陈高郭”的丑闻,最后在辩论的那个论坛竟弄得自己狼狈不堪的。

为什么说郑义在撒谎?还是一连串地撒谎?

首先,他有意不谈时间概念:不谈“高寒开除案”究竟发生于何时?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又发生于何时?其次,他闭口不谈所谓“高寒诽谤案”与“高寒开除案”之间究竟发生了一件什么重大事件,以至于要让原遭拒绝受理的所谓“高寒诽谤案”重新被提起以打击高寒?第三,他蓄意不谈所谓“被诽谤人”陈迈平本人坚决与他们一手制造的“高寒开除案”划清界限、拒绝用自己遭“诽谤”来为他们一伙排斥异己站台;最后,他蓄意避谈高寒的所有辩护和反驳,自欺欺人地以为他来点廉价的“亲民秀”就可以让他的一面之词的谎话招摇过市。


(一)从时间概念看郑义的谎言

2005年11月21日,发生所谓“高寒诽谤陈迈平案”,即高寒批评陈迈平“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当日,陈迈平要求理事会处理;

2005年11月23日,刘晓波拒绝受理陈迈平的投诉;

2005年11月26日,陈迈平不服刘晓波裁决,再次要求理事会复议;

2005年11月28日,刘晓波再次明确表示拒绝。

此后,高寒、陈迈平各自保留意见,此事被搁置,除了作为历史事实来叙述,从未被再次提起争执。

相隔九个月后,即2006年8月28日,笔会在刘路(李建强)这个专门以特殊身份泄露入狱人员独家信息、行挑拨离间术的可疑分子的策动下,“顺从地”突然启动开除程序,要求:高寒要么对陈迈平道歉,要么面临开除。


(二)从避谈“余王罢免案”与“高寒开除案”的必然因果关系看郑义的谎言

那么在2005年11月到2006年8月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刘晓波、余杰帮派突然改变原来对所谓“诽谤案”拒绝受理的立场了呢?

众所周知,就是“余王排郭”事件,就是“余王排郭”引发的广泛批评,就是由此导致的笔会内部的“罢免余王提案”。请看:

2006年7月10日高寒参与了笔会内部由九名会员发起的“罢免余王提案”;

2006年8月16日刘路、杜导斌等为反制“罢免案”而提出的“高寒开除案”。

时间逻辑清楚地显示,“余王罢免案”发生于前,“高寒开除案”紧接于其后:如果没有“余王罢免案”,也就根本不可能有受理了的“陈迈平遭诽谤案”,不可能有“高寒开除案”。由此可见,“罢免案”与“开除案”,不仅有前因后果的联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还是必然的、不容否认的。而郑义谎言的要害正在于此,他要掩盖二者的这种必然因果联系。他害怕人们知道这这种必然因果联系。掩盖“余王排郭”引发“高寒开除案”,这正是笔会利益帮的一个心病。

更何况,任何“诽谤案”都属“自诉案件”,它端赖被诽谤人是否投诉为立案基本要件。而奇怪的倒是,在独立中文笔会,当初自诉人的投诉一再遭拒绝,而事隔九个月后,此遭拒绝受理的自诉案,却突然由非当事人的“他诉”来重新提起了,真个是:机关算尽,欲盖弥彰。

在中共统治下,政治案可以当作刑事案来办;借故打击报复批评者更是家常便饭。而在独立中文笔会——不,“独裁中文笔会”——实际上的此案却要当作名义上的彼案来做,借机打击报复也学得活灵活现。其实,今天,当“独裁中文笔会”会长郑义和该会副秘书长张晓刚在独立评论煞有介事地大撒其谎,大谈“诽谤案”的时候,才真正套用得上郑义的一句话:“整个一个胡闹!”


(三)从避谈“被诽谤人”陈迈平拒绝为“高寒开除案”站台看郑义的谎言

更有戏剧性的是,当事人陈迈平居然拒绝在“高寒开除提案”中签名,居然拒绝为这桩可耻的“开除案”站台,居然公开批评此“开除案”的程序不公。原因就在于陈迈平也是批评“余王排郭”的,也是支持罢免余杰的。当然,他认清了那个帮派,当他试图批评一下余杰时,他便立即遭排挤出局了。

下面我公布陈迈平拒绝为这个拿他当挡箭牌、似乎为他“洗白冤屈”的“开除案”站台的发言。它一下就让用大量谎言来掩饰其心病的郑义、张晓刚顿成三花脸。这里需特别强调的是:不错,高寒与陈迈平都迄今各自保留了自己的观点,但同样,二人都双双谴责了这桩可耻的李代桃僵的“开除案”:

Maiping4 傳送時間: 2007/9/5 下午 08:04

刘晓波会长及理事会:

我必须向你们确认一下秘书长张裕说的话,就是说,只要陈迈平和有关会员“谅解”高寒,理事会就可以重新考虑而不开除高寒,而这确实是理事会有关决议的确实含义而不是张裕个人的观点。对理事会决议的这种解释非常重要,因为等于把最终理事会是否开除高寒的最后决定权交到了陈迈平和有关会员的手里。我必须慎重确 认一下是否如此,需要会长或理事会直接的意见表达,就可以决定是否采取“谅解”态度并争取其他会员的同样“谅解”。

陈迈平

====================

Maiping4 2007/9/4

张裕:

不知道你这里的建议是代表理事会还是你自己的想法?

两年前,就在你说的我要求理事会处理的公开信中,我最后一句话就是:

“如果仅仅涉及个人,也确实可以不提,但正是因为这关系笔会大计,我才郑重提出我的要求。万之 2005-11-26”

这句话的意思我后来也多次说过,万之个人事小,万之声誉早已狼藉,说个“巧立名目中饱私囊”又如何(社区还有贴可证)。所以,高寒之言论,特别是在会员社区外谈笔会事务不合事实,损害的是笔会声誉,而不是我个人。所以我个人其实并没有要求高寒道歉,自然也谈不上需要我个人谅解。理事会通过的要高寒向我道歉的决议,其实让我哭笑不得,因为,就算高寒最后能对我个人道歉,但是对会内外恢复笔会声誉问题,理事会决议却没提出任何具体要求,例如是否要求高寒在会内外 发一个收回其言论的声明等等,所以这些决议在我本人看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我不过是尊重理事会决议,所以过去从来对决议不提意见,不再明确表示我个人不需要高寒道歉,否则,理事会要求道歉,我反而出来说我个人不要道歉,那理事会决议的权威性何在?

所以,我早说涉及个人可以不提了,我个人完全可以谅解,但是,难道这就可以撤销理事会决议吗?

其实,更早的要求,哪里就是我要开除高寒,而是我希望“开庭”审理,然后我才愿意和高寒辩论。

……

但就是这个要求被你们否决了。我当然也只有尊重你们的决定。

我现在对高寒继续指责也可以公开辩论,不过,人都不在了,我写了也是白写了。算了吧。

万之

(四)从避谈程序正义、避谈高寒的自我辩护看郑义的谎言

郑义谈高寒开除案的又一个特点是避谈高寒的辩护和反驳,避谈程序正义。他装作似乎从来就不曾有过高寒对“开除案”的反驳。他装天真道:他当主席前,“因为这件事是上一届理事会处理的,我没有担任任何职务,没有参与任何意见,更不了解详细过程。只是在我就任本届会长之后,才开始了解情况。”

呵呵,了解情况?了解过我吗?听过我的意见吗?如此,又怎么能避免今天只能讲那些自欺欺人的一面之词呢?从“独裁笔会”及其网上辩护士一伙到目前为止的言论来看,你们是至今都弄不明白本人究竟打算告你们什么呀!当然,这也难怪,一窝法盲,法盲一窝嘛。等你们有一天接到纽约州 Supreme Court 的传票、并对簿公堂了,届时,或许你们才会开始稍微清醒过来。

不过在此之前,作为“独裁笔会”笔会会长的你,还是先温习一下功课,看看我的辩护,针对我的反驳来发言吧,再不要老是用谎言来搪塞和蒙人了:

高寒:致独立笔会会员大会:向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上诉:http://chinaway.org/nv/article/2007/0924/article_243.html

高寒:理事会剥夺会员辩护权是僭越权限——告全体会员书:http://chinaway.org/bh/gh071107bhq.htm

至于说到“引发公愤”,这让我想起了文革中的法院判词,当年哪一个被镇压的“反革命”不是“民愤极大”?郑义的大言不惭的又一个谎言则是“开除高寒得到大多数会员的坚决支持”,这就如同中共说它搞的“反右”、“反彭德怀”“开除刘少奇”……获得“党内外一致欢呼”一样自欺欺人和强词夺理。对此我只要轻轻一点即可戳穿你的谎言:既然高寒在笔会内“引发公愤”,可你们一伙又为何百般阻挠笔会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复议“开除案”呢?为何你们对高寒的自我辩护那么害怕呢?所以,还是郭罗基和新亭分别说得好:

“郑义的‘激起公愤’能不能提供一个数据,究竟激起了百分之几十的会员的‘公愤’?我和其它五位会员向会员大会提出的提案,第三点就是要求表决理事会关于高寒案的决议,以验证到底有多大的"公愤"。但被理事会拒绝了。 ”

“如果用笔会理事会的逻辑来讲,刘少奇被剥夺党籍和职务,也应该是合乎程序正义的了,因为一个政党自然是有权开除其党员的。事实是,谁都明白,那个政党跟程序正义至今都是丝毫无缘的。”

最后,我要说,郑义居然练出当面撒谎不脸红的功夫,这实在让人叹为观止。他说“当时处理高寒案,我连旁观者都不是,基本上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现在搅合进来,完全是身在其位,不得不如此。”对此,只需举出下列事实就可看出此谎言的拙劣和低级了:当年提案开除高寒时,郑义本人还发过一个表面“为高寒说话”的帖子,http://www.fireofliberty.org/oldsite/level4/issue24/14-gaohandeshengming.htm 不管当时该帖的真实动机如何,但今天这位当初写此帖的他,居然敢信誓旦旦地说他对开除高寒“不与闻问,更没有参与意见”,如此这般地撒谎,郑义老兄,你活得真累呀!


(五)从刘路给郑义一记“响亮的耳光”看郑义的谎言

关于开除高寒的缘由,刘路最近倒有一个坦白交待,它不啻给谎话连连的郑义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

“会议闭幕后高寒又利用所谓‘余王排郭事件’,毫无根据地扯进笔会,并发动罢免余杰笔会领导职务的动议。在此情况下,老路决定反制,联合11名会员提出动议,要求笔会开除高寒。……无奈笔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三次催告高寒道歉,高寒身为会员,对这个决议置若罔闻,置之不理。反而再生事端,居然在《独立评论》上诽谤会长刘晓波抄袭他的大作。……高寒这次诽谤到他头上(刘晓波)以后,老路愤而贴了他(刘晓波)的大字报。理事会再也无法容忍,作出开除高寒的决议。”(摘自刘路:谁开除了高寒?)

可见,刘路说得明明白白:“余王罢免案”才是发起“高寒开除案”的原因;“诽谤到刘晓波头上”,才使“独裁中文笔会”最终下了清除高寒的最后决心。而所谓“理事会决议”,所谓“诽谤陈迈平”云云,则都不过是一些表面功夫,是这伙帮派的障眼法和遮羞布罢了。当然,这整个过程——包括到目前为止的这伙利益帮派的顽抗到底——都是这位背景极为可疑的“维权律师”刘路先生在实际操盘。

好了,我最后要说,郑义老兄,咱们纽约 Supreme Court 见!

2008、3、2、于纽约

没有评论: